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相应的规范,促进施工企业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使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系统。我站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相应的规范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全套共 8个分册。本册是土建部分,另 7册分别是桩基部分、玻璃幕墙部分、钢结构部分、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及建筑电气部分和通风空调及电梯部分。如工程中水及到的另 7部分,必须纳入本册。现将使用中应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收集 (一)分项工程检验批 1、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在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企业专职质检员根据本资料相应条款在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并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确认。 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下列要求填写: ①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中“主控项目”的质量情况,应简明扼要地说明该项目实际达到的质量状况,填写质保书编号和试验报告编号,避免填写“符合规范要求”、“符合质量要求”等空洞无物的笼统结论。 ②“一般项目”的质量情况,如有具体数据的填写数据。无数据的,填写实际情况。当分项工程检验批检查时发现不合格者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③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栏目由项目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栏由监理工程师在核查资料、现场实测旁站后填写,未实行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核查资料、现场实测旁站后填写。 ④如果分项工程检验批的主控项目的检测数据(如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不能及时按验收批提供时,可先根据该检验批的检验结果以及施工现场的质量情况,先进行验收,但其强度应大于验收批规定的最低强度的要求,检测数据提供后再对其强度进行验收。 ⑤分项工程及检验批项数,本资料中表格不够可复印,无此项及多余的部分应抽掉。 3、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4、如有特殊分项工程,由施工企业按有关或技术标准自制表格进行评定,并将验收资料移交总包单位归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中。 (二)隐蔽工程验收与试验记录 1、隐蔽工程完工后,按相应《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