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诉调对接联席机制工作意见生态水利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精神,为更加有效的促进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妥善化解涉及水利资源各类矛盾纠纷,促进我县水土资源、水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维护良好的水利资源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建立县水利资源保护诉调对接联席工作机制。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国务院关于支持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推进生态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正确把握服务保障生态建设的光荣使命和艰巨任务,使我县水利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做到有序开发并可持续利用,助推生态经济发展,建设美丽绿色家园。目标任务。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美丽”建设为目标,准确把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法院和水利局的职能作用,强化司法服务保障措施,形成对水利资源保护的强大合力,积极回应群众对水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关切期待,服务水土保持和水资源科学利用工作,为建设“美丽”筑牢法治屏障,进而逐步实现“百姓富”和“生态美”。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水利资源保护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县法院XX县区水利局联合成立水利资源保护诉调对接联席工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水利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水利局副局长、周国强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县法院生态审判庭、县水利局水土办、水政科、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双方协调和日常工作联络,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利局。第1页共4页三、工作职责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主线,切实担负起促进我县水利资源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的职责,不断创新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强化涉及水资源、水土流失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强化水利资源纠纷的诉前排查调处,强化水利社会社会管理创新,共同营造县域水利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良好氛围。1、强化日常沟通协调。积极构建信息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县域水利资源保护诉调对接联席工作机制的优势,开展经常性的沟通协调工作,定期采编专项信息,交流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建立水利资源、水土流失纠纷信息通报及应急处理协调机制,互相通报一段时间里数量较多、矛盾较激烈的纠纷种类、特点,积极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解决办法。对于群体性、突发性矛盾纠纷苗头应紧密配合化解,防止矛盾升级扩大。工作中总结的县域水利资源保护诉调对接工作新经验、新办法、新思路,要加强沟通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共同提升水利资源保护工作水平。2、强化工作制度的衔接。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在处XX县区域水土流失、水资源利用等水事矛盾纠纷过程中,县法院与县水利局要加强协调配合,县法院要加大对水利部门协调处理水事纠纷的工作指导,聘请水利局水政科、水政监察大队、水土保持办公室负责人为特邀调解员,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协助调解、委托调解,并对调解达成的协议积极予以司法确认。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强化对县域水事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妥善处理排查出来的可能引发各类水事权益纠纷的隐患,并积极探索水利资源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建立水资源、水土流失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水资源、水土流失纠纷诉调对接工作会议,对工作成效、经验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谋划部署下阶段工作。3、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定期联合开展送法进乡镇、进社区、进农村,联合深入敖江流域、闽江口沿岸、山仔水库、贵安温泉等开展水资源保护、水土资源保护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增强依法用水观第2页共4页念。重点针对非法采砂、流域污染等破坏水事行为进行环境保护宣传,营造共同保护水、水域、水工程和其他水利设施的良好氛围。积极组织水政监察执法人员、沿江沿河群众等人员旁听水利资源相关诉讼案件庭审,不断丰富普法形式,拓宽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