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中 层 管 理 人 员 第 三 轮 竞 聘 上 岗 实 施 方 案为构建公司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工作活力,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增强公司执行力提供组织保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结合公司实际,决定实施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中层正职、中层副职)第三轮竞聘上岗工作,具体方案如下:一、本次内部竞聘的职位根据公司机构设置要求,本次竞聘上岗中层管理岗位有 33 个,其中:(一)中层正职综合办主任(1 名)、客户服务部经理(1 名)、物资设备部经理(1 名)、工程技术部经理(1 名)、水质检测中心主任(1名)、民生水厂厂长(1 名)、清溪污水处理厂厂长(1 名)、城东污水处理厂厂长(1 名)、安装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 名)、安装公司副总经理兼抢修中心主任(1 名)共计 10 人;(二)中层副职综合办公室副主任(3 名)、财务部副经理(2 名)、工程技术部副经理(2 名)、安装公司办公室主任(1 名)安装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1 名)、物资设备部副经理(1 名)、水表检定中心副主任(1 名)、水质检测中心副主任(1 名)、清溪污水处理厂副厂长(1 名)、民生水厂副厂长(2 名)、客户服务部副经理兼客服中心主任(1 名)、客户服务部副经理兼供水督查处主任(1名)、江口水厂副厂长(2 名)、城东污水厂副厂长(1 名)、城东供水所所长(1 名)、贵池新区供水所所长(1 名)、城北供水所所长(1 名)共计 23 人。(三)党、团、工会组织不列入本次竞聘范围;(四)财务部经理、江口水厂厂长、分水器厂厂长由公司领导集体组织决策产生。二、竞聘原则1、民主集中制的原则2、德才兼备、用人唯贤的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4、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三、报名资格条件(一)基本条件1、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服从工作分配,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2、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在岗注册员工(特殊引进人才除外);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计算机一般操作水平;4、坚持原则,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善于思考,勇于创新,有管理工作经验与实绩;5、年龄 50 周岁以内(以 2011 年 3 月 25 日为截止计算日期);6、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以后工作(生产)中,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2)岗位资格条件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