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1. 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岗位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在施工现场开展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一.违反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1.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所需费用2.施工单位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挪作他用的,处挪用费用20% ~ 50%的罚款二.违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规定1.建筑施工生产经营单位应设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上单位和个人必须有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对其知识和能力进行考核,违反上述规定的:1.限期整改,可处 5 万以下罚款2.逾期未改,停业、并处 5~10 万罚款3.对其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处 1~2 万罚款2.施工单位未设立管理机构、配备人员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的:1.限期改正2.逾期未改的,停业整顿3.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3.建筑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1 未设立安全管理机构2.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3.未安排安全员现场监督4.安管人员未取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停业并处2 万以下罚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违反安管人员管理的规定1.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警告、1 年内不得申请考试2.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证,吊销、3 年内不得申请考试3.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非法装让证书的,警告、并处1000~5000 罚款四.违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规定1.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的:1.限期改正,可处 5 万以下罚款2.逾期未改,停业、处 5~10 万的罚款3.对直接负责的人处 1~2 万的罚款五.违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定1.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实习生应当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全员培训,处罚与四相同)3.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处罚与四相同)六.违反安全设施设备及劳动防护要求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作好记录,由有关人员签字1. 限期改正,可处 5 万以下罚款2. 逾期未改,处 5~10 万罚款3.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 1~2 万罚款4.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