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板液压机械管理 一、克令吊 (一)、相关要求 1. 船舶起货机应工作可靠、效率高、维护和使用容易,还应能防水、防潮和适应航区气候条件
它应满足的基本技术要求如下: 1) 能以额定的起货速度起升额定负荷
2) 能依靠操作者的要求方便灵敏地起、落货物
3) 能依据起吊货轻重、空钩或货物着地等不同情况,在较宽的范围内调节运行速度
4) 无论在起货或落货的过程,都能根据需要随时停止并握持货重,能可靠地制动
上述各项基本要求规定了起货机必须有能以额定速度起升额定负荷的足够功率;必须有换向调速限速的能力;并需设常闭式制动器和机械固锁装置,以便有效制动和锁紧
2. 根据我国船检局的《起重设备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规定,对回转式起货机(克令吊)和吊杆式起货机试验的主要要求如下: 1) 每台克令吊或每根吊杆应按表 3-3-1 规定的试验负荷进行试验,试验程序应经船检部门同意
吊臂应放在设计图纸规定的最大臂幅(吊杆规定仰角)位置
试验应使用具有质量证明的重物,重物吊离甲板后悬挂时间不少于 5 分钟,液压克令吊如起升全部试验负荷不现实时,可减少试验负荷试验,但应不少于 1
1 倍安全工作负荷
2) 克令吊与吊杆式起货机应在试验负荷下慢速进行起升、按设计的工作角度变幅、在最低设计幅度下按设计的极限角度回转(吊杆应向左右两舷摆动至尽可能大)的试验,同时还应进行相应动作的制动试验(吊杆仅作升降重物绞车的制动试验)
可行走的克令吊尚应在试验负荷下进行慢速全程行走试验
3) 不同臂幅相应有不同安全工作负荷的克令吊,一般应在各个不同臂幅进行相应各个试验负荷试验
若经验船部门同意,可减少中间臂幅试验负荷的试验
4) 双吊杆起货机应检查二起货索连接点的净空高度、起货索夹角和保险稳索位置是否合乎图纸要求
5) 对超负荷保护装置、超力矩保护装置应进行动作试验,负荷指示器应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