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云集文化商业街三网共建设计及施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宿州南翔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邓绍宏 住所地(地址):宿州市埇桥区临银河二路港利锦绣江南西区408 号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安徽环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俊 住所地(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绿地赢海大厦A 座12F 经发包人招标,承包人承接宿州云集文化商业街三网共建设计及施工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双方就本工程承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合同)。如本合同约定工程内容及范围与招标文件约定不同之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宿州云集文化商业街三网共建设计及施工工程 2、工程地点:宿州市埇桥区,北临银河二路、西临磬云路、南临磬府路、东临政通一路 3、工程概况:宿州云集文化商业街项目,占地 104 亩,总建筑面积约 24 万平方米。 4、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具备 进 场开 工条 件。 二、工程范围和承包内容: 云集项目 三网共建(电信、联 通 、移 动 )的电话 、网络 、无 线 热 点 覆 盖 的设计及施工,该 工程包设计、包施工、包图 纸 审 查 、包验 收 、包移 交 宿州市三网共建办 及小 区信号开 通 ,另 设计出 手 机 信号放 大系 统 图 纸 。 三、承包方式 及工期 要 求 : 1、承包方式 :包设计、包施工、包图 纸 审 查 、包验 收 、包移 交 宿州市三网共建办 。 2、工期 约定:工期 60 个 日 历 天 ,自发包人发出 开 工通 知 之日 起 计算 。 2-1、因 发包人原因 或 遇 不可 抗 力 因 素 造 成不能 按 期 开 工或 施工期 间 内不能 正 常 施工,工期 相 应 顺 延 (按 本合同要 求 办 理 工期 签 证 ),并 且 承包人只 能 得 到 工期 顺 延 ,不增 加 任何工程费 用。承包人放 弃 向 发包人进 行其 他 索 赔 的要 求 。 2-2、 因 承 包 人 自 身 原 因 造 成 工 期 延 误 , 每 延 误 一 天 , 支 付 违 约 金 1000 元 。 四 、 工 程 质 量 要 求 、 安 全 施 工 及 相 关 要 求 1、 工 程 质 量 评 定 验 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