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1 / 9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为管理层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效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予以披露
第七条 公司设审计部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 / 9 审计部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