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南 为了推进上海市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及相应收费,为各学校物业服务申报财政预算提供支持,根据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收费办法,结合上海市各类学校实际,制定此收费指南,建议上海市各类学校参照执行。 为了便于理解和把握,现就有关编制作如下说明: 一、 编制指导思想 在本收费标准编制中,按学校物业服务特性以及概念,参考《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将收费类别分为六大类,“校园物业基础服务”、“校舍、场地及设施设备管理服务”、“秩序维护及消防安全管理”、“校园环境保洁服务、学生公寓住宿服务”以及“校园绿化服务”。 在编制过程中,涉及到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可借鉴的内容,参照借鉴。无相关法律、法规可借鉴的内容,依据各学校物业服务实际并进行广发调研的基础上编制。 本收费标准主要针对服务中人员费用进行划定,按《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中规定的,包括:人员工资、按规定提取的工会、职工教育经费以及根据政府有关规定由物业公司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剩余保险等社保费用。此外包含按政府规定应给予员工的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费、服装津贴、中夜班津贴、劳防福利、餐费津贴、培训费、劳动合同解约补充金等费用。此外,包含了物业企业的酬金以及法定营业税。 其他相关费用,如各类物耗材料费用、专项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学校特殊服务需求(会议服务、大型活动接待、节能服务)等,将在今后的调研论证过程中逐步完善。 二、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3、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138号) 4、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7】2285 号; 5、 上海市劳动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中、夜班等津贴标准的通知》的文件 (沪劳综发(95)7 号) 6、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1)43 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第 52 号令) 8、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沪价商【 2005】011 号; 三、 参考相关类型文件 1、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