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2007—2011年 “江南丝竹”项目五年保护规划纲要 一、概述 江南丝竹是“丝竹”乐的一个分支。流行与江南,盛行与沪宁杭地区。其流派繁多,曲目广泛,演奏技法成熟,擅长大型套曲,是我国器乐乐种中流传较为广泛的一支。自唐宋以来,诸多文献都记有丝竹音乐在江浙沪一带流行的大量文字记载,但现今的上海以及周边地区,是“江南丝竹”作为一个乐种最终定名和成熟的地区。 自初兴起到现在,上海的江南丝竹活动从未间断,全盛时期覆盖了整个上海市区和郊区各县,丝竹乐爱好者常在固定场所进行演奏活动,相互交流,共同琢磨,使江南丝竹这一乐种有更多的发展。上海江南丝竹最大的音乐特点之一是演奏风格秀雅精细,在合奏时各个乐器声部既富有个性而又相互和谐,支声性复调的织体定法具有独到之处,深得艺术工作者的珍视,具有很高的文化价值内涵,一度被指为“国乐”,也因此被国务院宣布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及上海“江南丝竹”项目资源现状和保护工作基础,特制定本专项保护工作规划。 二、规划时间和实施范围 规划时间:2007—2010年; 实施范围:本市辖区境内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 指导思想: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全面深入地贯彻中共上海市委九大提出建设“都市文化”的重要思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和文化部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市委、市府《上海文化发展“十一五”规划》和《上海市“民族、民俗、民间”文化保护与弘扬工程实施纲要》的战略部署,对“江南丝竹”这份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保护,为上海传承城市历史脉络、弘扬优秀文化传统、增强社会凝聚力度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独特贡献。 基本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科学规划、加强管理、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四、管理单位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五、责任单位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办事处 六、协调单位 嘉定区文化馆、嘉定镇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嘉定区域范围内的民间组织 七、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加强协调;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在具体工作中要妥善协调好政府主导与民间力量、财政支持与社会襄助、资源保护与艺术创新、遗产挖掘与开发利用、项目管理与资源整合这五大方面关系。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