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成因及对策
随着农村承包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大,极少数没有及时更新观念等存在的问题也日趋突出,制约了农村经济结构的正常调整,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社会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主要是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
如果处理不当,引发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也不是不可能,案例中已经有土地承包过程中因矛盾激化,而发生的故意砍毁他人经济农作物、故意伤害等案件的发生,虽然数量不多,但危害大、影响大,已经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造成这些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有些乡镇政府行为不规范,对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干预过多,越权处理承包合同的现象时有发生,对经济林、池塘水库等承包合同的干涉尤为突出,甚至违法行政侵害农民的土地利益
(2)有些乡镇政府工作不到位,缺乏必要的村社干部行政规范指导,造成农村承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不必要失误,成为纠纷产生的重要因素,如有的村社干部漠视农民权益,往往巧立名目采取行政手段强制单方更改承包合同,有些农民土地、经济林、池塘水库等承包经营权尚未到期,就被强行收回或者另行发包,也不给原承包(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的农民合理补偿;有些村在发包土地时,违反民主议定原则,采用村委部分负责人“暗箱操作”的方式,根据个人好恶、亲疏远近擅自进行发包,引起群众不满;有些对外发包的土地承包手续不完备,未履行土地管理法所要求的程序,造成合同无效引发纠纷等
(3)有的乡镇政府缺乏市场调研,也未因地制宜,主观地用行政命令强迫农民进行模式经营,或者改变土地用途,打击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4)部分村社干部存在素质问题,在具体工作中难以正确地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甚至有违反法律政策发包土地现象出现,很容易引发纠纷
(5)在履行过程中常常因为村委会负责人更换,新班子对前任村委订立的合同不满意,就否认原合同的效力,私自变更合同条款或对标的物重新发包,因为前几年订立的合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