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一、概念1
平等协商(也称集体协商、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在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工资协议:是指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协议是就集体合同的核心内容——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与集体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为一年签订一次,并且是以自然年度为周期
集体合同与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关系
工资集体协商是集体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集体合同中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1)签订的集体合同期限为 1 年;(2)集体合同条款中有关工资事项,必须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七个方面的本年度量化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这样就可以不再单独签订工资协议,即可以视为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二、集体合同的产生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必然结果三、重要意义和现实意义1
有利于推动工会的组建工作2
有利于健全职代会制度,发挥职代会作用3
有利于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4
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治厂和管理水平和提高5
有利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积极性6
有利于提高工会的地位,带动工会全面工四、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协商代表、内容、原则1
主体: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主体为企业和职工
协商代表:双方协商代表人数对等,每方 3——15 人;企业方协商代表,由企业行政指派;职工方代表,由职工通过推选产生;企业法人代表和工会主席分别为双方的首席代表
内容:《重庆市企业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办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