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和可用系数,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地运行,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检修与质量管理的任务和要求: (一)检修与质量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计划检修”的方针; (二)检修与质量管理要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切实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严格执行检修规程、工序管理卡、检修软件包和ISO9000等管理标准,执行各种质量验收规定。坚持以安全为基础,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有计划、有步骤地以消除影响设备安全经济的重大隐患和缺陷为重点,积极采用状态诊断技术,推行先进成熟的点检定修和状态检修制度; (三)检修资金要实行统一管理,集中使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急需的地方,特别是影响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的项目要优先安排,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 (四)制定检修管理质量目标,做到安全、文明、精心检修,降低造价,缩短工期,严格管理。使检修后设备保持安全文明生产水平,确保检修目标的实现,按规定进行的热效率试验和机组可靠性、经济性均较修前有明显的提高。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创造一流的检修与质量管理水平。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本着“确立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管理,实行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的管理思路,明确系统各企业在检修方面的责任,实现集团公司检修全过程管理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第五条 集团公司职责: (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设备检修与质量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 (二)负责审批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和直属企业检修规划和指导设备检修与质量的目标和要求; (三)负责对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所属企业检修资金额 5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前期论证、审查、立项与审批; (四)负责对分公司、子公司所管理和所属基层企业检修机组不满足本规定检修周期、工期的审批; (五)负责直属企业检修与质量的全过程管理; (六)负责集团公司系统检修机组修后连续运行180天的确认; (七)负责集团公司检修与质量的市场和监理管理; (八)负责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和直属企业检修与质量的统计与分析、检查与考核管理; (九)负责监督、指导、协调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