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办法 1 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基本要求 1
1 动态量化考核内容界定 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时指对供应商的整体实力、供应份额、合同执行情况、网上报价率、奖惩等方面进行的综合量化考核
2 管理原则 1
1 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原则
2 实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原则
3 管控方式 供应商考核实行实时跟踪评价,动态量化考核结果通过信息系统实时汇总、统计、查询,并记入供应商档案
2 管理部门职责 2
1 物资装备部负责制定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制度,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开展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组织开展集团化采购物资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
2 企业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制定本企业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本企业交易供应商的动态量化考核,配合物资装备部开展集团化采购物资供应商的动态量化考核
3 考核内容和方法 3
1 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工作包括:建立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实施考核、确定考核结果及考核结果应用
2 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指标包括供应商的整体实力、供应份额、合同执行情况、网上报价率、奖惩等方面
公式如下: 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得分=(整体实力评分×20%)+(供应商份额评分×30%)+(合同评分×40%)+(网上报价率评分×10%)±(供应商奖惩情况评分) 3
3 考核结果的确定
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结果包括当月考核得分,当期考核得分和综合考核得分
1 当月考核得分是指供应商在当月内 5 项考核指标合计得分
2 当期考核得分是指供应商在本考核年度的1 月1 日至本考核月度最后一天期间,5 项考核指标的合计得分
3 综合考核得分是指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考核得分,与当期考核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4 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结果作为确定主力供应商群体、向主力供应商倾斜订货、选择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