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促进法学习领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于2004年6月25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并于2004年n月1日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是关系到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支持和保护农业,建设现代化农业的一件大事和喜事
《促进法》的颁发必将大大地加快和提高我国农机化发展水平,对我国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将发挥重要要作
她是我国农民奔小康生活的原动力和加速器
我们必须认真学习研究,深刻领会,坚决贯彻实施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宗旨是兴机护农、建设现代大农业
农业机械是现代农业生产的一种先进工具,也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手段和重要内容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立法宗旨是通过市场机制调节调动政府(有关部门)农机基础应用研究、制造、经营、推广、使用及社会化服务等各个方面的协调性和积极性
确立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方向,强化了农机化发展的保障措施,制定了兴机护农富民的依据
它的实施必将对解决“三农”问题,推动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发挥重要作用
科研制造《促进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措施,组织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农业机械科学研究和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推广运用
国家支持加强农业机械化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
根据不同区域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的需求,研究开发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支持农业机械生产者不断提高农业机械产品产质量和技术
经营推广《促进法》规定:国家支持向农民和生产经营组织推广选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鼓励农业机械生产、经营者建立农业机械示范点形式引导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使用社会化服务200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对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专业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大型机具给予一定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