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与利益平衡机制农业产业化与利益平衡机制农业产业化作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主要采取“公司农产”、“公司基地农产”和“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一些地方甚至提出了“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业产业化”的口号
但是这些模式也存在不少问题
20XX年9月,全国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XX省“农业产业化的一面旗帜”蓝田股份因为银行贷款出现危机事实上宣告破产
有人因此发出疑问:“公司十农产”可以富裕农民吗
有的学者担心土地“流转”到那些龙头公司手中之后,如果公司经营不善或者遭遇其他市场风险,谁来保护不能享受任何正式社会保障的农户的利益(仲伟志[20XX])
当然,我们不能用蓝田模式的破产来全盘否定农业产业化本身
龙头企业脆弱,可以加强政府扶持力度,蓝田模式行不通,还可以选择其他模式,农业产业化并不是一定要把土地交给龙头企业
我们最关心的是:我国目前的农业产业化模式是否能够解决“三农”问题,使农民真正富裕起来
本文希望通过分析农业产业化的利益平衡机制,从中找到问题的答案
一、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现状与问题据有关部门20XX年公布的统计,我国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经发展到6
6万多个,其中龙头企业带动型2
各类龙头企业的固定资产总值3072亿元,销售收入达5900亿元,利税总额为709亿元,带动的农户达5900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25%,平均每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增收900元(程云[20XX])
但是,这些数据显然被注入了水分
因为如果产业化真的很好地带动了25%的农户,那么我国农户的平均收入水平肯定比现在高得多
特别是如果用给出的固定资产总值、销售收入和利税总额分别除以龙头企业总数就会得出,平均每个龙头企业的固定资产为1138万,销售收入为2185万,而利税高达263万,利税率竟然高达12%以上
实际上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现状并没有这么乐观
以上海为例,目前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