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发展实施意见的为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推进我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的若干意见》(沈委发〔20*〕6号)要求,并结合法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全县设施农业建设以棚室化、园区化、综合配套为基本要求,以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产业化、现代化经营为总体发展目标
20*年全县发展设施农业1
53万亩,累计达到4
39万亩;到20XX年设施农业发展到10万亩,亩纯效益8000元,实现户均1亩棚,设施农业总收入12亿元,纯收入8亿元,人均增收2180元
二、发展原则发展设施农业是我县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建设中要坚持好以下原则:一是体现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原则;二是统一科学规划,区域化布局,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原则;三是因地制宜,分乡(镇)实施,突出重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原则;四是政府引导扶持,农民自愿发展原则
三、发展规划全县设施农业建设发展规划将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20*年全县建设设施农业(日光温室和冷棚)1
其中:日光温室1
23万亩,冷棚0
3万亩(详见附表)
建设省、市级标准100亩设施小区63个;建设1000亩集中连片规模设施园区4个;建设5000亩集中连片规模设施园区1个
(二)20XX年全县建设设施农业(日光温室和冷棚)2
其中:日光温室1
5万亩,冷棚1万亩
建设省、市级标准100亩设施小区140个;建设1000亩集中连片规模设施园区6个;建设5000亩集中连片规模设施园区1个
(三)20XX年全县建设设施农业(日光温室和冷棚)3
5第1页共5页万亩
其中:日光温室2万亩,冷棚1
建设省、市级标准100亩设施小区150个;建设1000亩集中连片规模设施园区10个;建设5000亩集中连片规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