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使其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充分保障社员权力,发挥合作社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迁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合作社要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1、年度初始,要确定本社发展思路,发展目标,保证措施
2、每年度要与社员签订商品购销合同,保证社员产品销售,使专业社有充足的货源保证
3、组织社员学习社法,让每位社员真正懂法用法,行使社员的权力,履行义务
4、定期组织对农民的培训,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让社员学技术、懂技术、用技术
5、要主动为每位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并与供销社联系,为社员提供质优价廉的生产资料
第四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搞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一、合作社必须有专兼职会计和出纳,会计和出纳不能由同一人出任,根据实际需设置保管时,应及时设置并且要设置商品保管账簿
二、合作社所依托企业要和合作社明晰产权,明晰责任,严禁混合记账
三、即是依托企业法人又是合作社理事长,工资报酬、费用开支要有明确划分界限
四、合作社要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五、合作社要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搞好核算
1、要按月进行核算,不得半年、一季度核算一次
第1页共3页2、对需要逐社员记载或核算的,必须进行记载或核算
3、要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账簿,不得以笔记本、会议记录替代
4、按季度向县农合联报送会计报表
第五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做好盈余分配
每个年度终了,合作社若有盈余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公积金
2、提取公益金
3、提取风险金
4、提取以上三项后的可分配盈余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是60%按照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社员
二是前项规定返还后剩余部分,以社员账户中记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