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教育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名称为集团教育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为集团非公募基金。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创业为国,经商为民;帮助员工成长,培养精英团队,不断为客户创造更高价值;面向集团外部、内部开展文化、教育、培训等公益性事业项目,致力于加强集团职工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合作,提高集团全体职工整体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住所为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鲲鹏路 6 6 号。 第二章 基金来源与运作 第五条:基金来源: 集团在以董事长为核心的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发展形势一片生机勃勃,为分担广大职工家庭的重担,为培养一代又一代英才,在董事长陈义军先生及夫人丁延美监事倡议下决定成立教育基金会,以资鼓励每一位在百年发展道路上作出突出贡献的职工,以资助每一位职工家庭子女求学之路。为此,董事长陈义军先生及夫人丁延美监事出资捐赠教育基金会2 5万元;总裁及各位副总裁各捐赠3 万元,计1 5 万元,及其他捐赠金额为 万元。 第六条:基金运作: 本基金会为非公募基金,运作范畴为集团内部管理,设置独立的财务单位管理资金来往明细,暂存入集团资金管理中心,如产生存款利息则直接进账本基金。 第三章 基金用途 第七条:本基金会项目活动范围: (一) 资助集团内部员工子女上大学费用; (二) 资助贫困大学生上大学费用; (三) 奖励文化教育方面,忠诚、孝道方面优秀员工; (四) 奖励集团公司内部业务能手、岗位能手等先进个人或团体; (五) 奖励为集团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本基金会设理事1 1 —1 3 人,每届为5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职务设置为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下设办公室、财务部、公益事业部、文化教育培训部、监理会等; 第九条:本基金会负责人: 本基金会理事长为董事长陈义军先生,丁延美监事、总裁及副总裁为常务理事,杨守仁主任为本基金会秘书长; 本基金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主持本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基金会发起人或发起单位代表及主要捐赠人; (二)拥护本会章程,热心文化、教育、培训事业和基金会工作; (三)为本会捐赠或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突出贡献或有较大影响; (四)具有为基金会奉献个人的精神,廉洁自律;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