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询证函》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分析 一、《企业询证函》的概念: 基本涵义:《企业询证函》只是企业在财产清查中为了核实往来款项的真实性而寄送往来单位的一种核对函件。 主要作用:询证函一般只做项目核对之用,通常《企业询证函》中会标注“本函仅为复核账目之用,并非催款清算”;因此,从财务工作角度而言,发送企业询证函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账目进行审计过程中为了证明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而搜集的一种审计证据, 二、《企业询证函》的法律地位 一是《企业询证函》有一定的滞后性,不一定能及时反映企业资产变动情况。因为企业的会计处理都是在业务发生之后的,所以会计处理会有一定的滞后性;反映到财务报表中预付账款科目同样会产生滞后,而预付账款是资产科目,企业并不会每时每刻对资产进行清查和估值,所以企业并不一定能够及时确认资产已经发生了减值并在会计上进行确认。 二是《企业询证函》反映的是内部财务管理的意思。只服务于财务报表,是一个公司内部管理的材料,并不是公司对外的意思表示。 三是《企业询证函》对外指向固定内容,是限制意思的表达。通常《企业询证函》确认后会加 盖 公司印 章 或 财务章 ,但 这 也 只说 明企业对于对方 财务报表上的“预付账款”这 个科目予 以确认,并不能说明双 方 之间 存 在债 权 债 务关 系 达成 了一致 的意思表示,对外而言主要作为双方存在经济往来的审计证据。 三、《企业询证函》的法律效力 清楚了其法律地位之后,就可以知道,企业询证函只是审计证据,对于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其只能作为间接证据存在,效力远远低于直接证据。两个法人主体之间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需要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来证明,如买卖合同、债权转让协议、借贷合同等直接证据。 后附案例和分析,希望对您理解《企业询证函》的法律效力有帮助。 案例 1 A 企业与 B 企业在无书面合同的情况下进行了一笔奶粉买卖。B 企业在收到货品后未按约定支付货款,经多次催讨仍然未支付。虽然两企业间多次就此问题进行磋商,但是未形成纪要等书面材料。等 A 企业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 经法律顾问提示,A 企业向B 企业发出询证函,B 企业财务部门对帐后盖章确认 。A 企业随 即 凭 增 值 税 发票 及 询证函诉至 人民 法院 ,要求 B 企业支付拖 欠 的货款。 分析如下: 一、询证函的法律作用 询证函作为一种 确认 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