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第一章 总则 第1.0.1 条 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 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 500V 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 条 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 条 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 电器的选择 第2.1.1 条 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 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 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 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 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 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 条 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 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 条 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 需 断开电源 时,应设置 隔 离 电器。 第2.1.4 条 隔 离 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 电部 分隔 离 , 当隔 离 电器误 操 作 会 造 成 严 重 事 故 时,应采取 防 止 误 操 作 的措 施 。 第2.1.5 条 隔 离 电器宜 采用同 时断开电源 所有极 的开关或 彼 此 靠近的单 极 开关。 第2.1.6 条 隔 离 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单 极 或 多 极 隔 离 开关、隔 离 插 头 ; 二、插 头 与插 座 ; 三、连 接片 四、不需 要拆 除导线 的特 殊 端 子 ; 五、熔 断器。 第2.1.7 条 半 导体电器严 禁 作 隔 离 电器 第2.1.8 条 通断电流的操 作 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负 荷 开关及 断路器; 二、继 电器、接触 器; 三、半 导体电器; 四、10A 及 以下的插 头 与插 座 。 第二节 导体的选择 第2.2.1 条 导体的类 型 应按 敷 设方式 及 环境条件选择。 绝 缘 导体除满足上 述 条件外,尚应符合工作 电压的要求。 第2.2.2 条 选择导体截 面 ,应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