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方略和发展目标,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如何,对于依法治国的倡行和实现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对此,学术理论界并无清楚的认识,个别学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但可以疑义的地方颇多
本着沈宗灵教授等老一代法学家所秉承的探索精神,笔者进行了一些初步的研究,认为,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为三:一是民主治国论,二是权力控制论,三是法治优越论
有了这三个基本理论,依法治国就具有了理论的基础,并因此而在社会发展中得到更加科学和顺利的实现
一、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之一:民主治国论 (一)民主治国优于专制治国 治国的方式是多样的,有人治、法治,乃至德治、礼治,综观所有的治国方略,无非是民主之治与专制之治而已
在民主和专制之间,惟有民主为最好的治国措施和方略
民主的本意是多数人的统治,或者多数人决定
民主治国与专制治国的差别就在于是多数人治国或是少数人治国
多数人治国即为民主治国,少数人治国即为专制治国
民主治国的优越性主要表现为: 民主治国比专制治国更能获得民众的支持
民主治国实为多数人治国
由于治国的意志是多数人的意志,因而,民主治国更符合多数人的意愿,它必然会赢得多数人的支持,多数人都会基于自身的认识,而对治国的方针和策略表示理解和赞同
赢得民众对任何社会的统治者来说都是必要的,而民主治国正是赢得民众的正确道路与唯一选择
民主治国比专制治国少犯错误
民主治国与专制治国的差别不是犯错误或者不犯错误,而在于犯错误的多或者少
“在许多事例上,群众比任何一人又可能作较好的裁断
又,物多者比较不易腐败
大泽水多则不朽,小池水少则易朽;多数群众也比少数人不易腐败
单独一人就容易因愤懑或其他任何相似的感情而失去平衡,终致损伤了他的判断力;但全体人民总不会同时发怒,同时错断
”(2)民主治国中由于坚持了多数人决定,集中了多数人的智慧,因此,多数人犯错误的可能性就比少数人犯错误的可能性低
民主治国即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