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最新推荐------------------------------------------------------ 1 / 1 2 侵 权 民 事 起 诉 状 范 文 侵权民事起诉状范文(一) 原告: 卢女士(女,汉族,身份证号: )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 被告:小陈(男,汉族,身份证号: ) 住址:厦门市思明区 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1、确认被告无权占有、使用址在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 V 室的房产; 2、判令被告立即搬离上述房产、停止妨碍原告使用上述房产;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向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承租了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 V 室的房产,租赁期间为 20**年 1 月 1 日 至 20**年 12 月 31 日 ,并一直在居住生活其中。被告系原告的孙子,已经成年,一直在该房产居住。 被告不尊重原告,甚至有呵斥以至威胁要打老人的情况发生;原告年事已高,腿脚不方便,而被告不顾照原告的饮食起居,因其一直占用上述房产,也给原告子女照顾其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被告生活没有规律,经常夜里十二点以后回来,并且关门的声音 很 大 ,类 似 情形很 多 ,已 经 严 重 干 扰 了 原 告 的 休 息 ,对 原 告 的 身 心 造 成 了 严 重 的 影 响 。 被 告 有 现 成 的 公 租 房 即 址 在 厦 门 市 高 林 三 里 25 号 B 室 的 房 产 以供 居 住 , 但 几 经 原 告 规 劝 至 今 不 愿 办 理 厦 门 市 思 明 区 文 屏 路 V 室 的房 产 。 无 奈 之 下 , 原 告 依 法 具 文 提 出 上 述 诉 讼 请 求 , 请 贵 法 院 判 如 所诉 。 此 致 厦 门 市 思 明 区 人 民 法 院 原 告 : 卢 女 士 ( 签 字 ) 侵 权 民 事 起 诉 状 范 文 ( 二 ) 原 告 : 何 00, 男 , 34 岁 , 汉 族 , 务 工 住 址 : 平 江 县 000 被 告 : 邹 000, 男 , 46 岁 , 汉 族 , 00 现 住 址 : 平 江 县 000 被 告 : 英 博 啤 酒 集 团 法 定 代 表 人 : 地 址 : 市 芙 蓉 中 路 华 菱 大 厦 17F 请 求 事 项: 原 告 因人 身 损害赔偿纠纷一案, 请 求 法 院 依 法 判 决: 一、被 告 赔偿原 告 人 身 损害费用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