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的投退管理规定 QD-GD-AS-03-09 第一条 总则 (一)为规范黔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的管理程序,明确保护、联锁和报警定值的审批程序,加强保护、联锁和报警装置的管理,使保护装置在关键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时及时准确的动作或报警,确保发电机组和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包含各级人员职责、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投退程序以及操作规定和关键设备程序等内容。 (三)本规定参照《火力发电厂热控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国电安运[1998]483号、《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 587—1996等电力行业和本公司实际制定。 第二条 职责 (一)申请单填写人员 1、负责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退申请单。 2、负责填写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措施。 3、热控人员负责执行热控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 4、负责提醒运行人员注意,该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时的应注意事项,提醒该保护应及时投入。 (二)生产技术部专业主管 1、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是否必要。 2、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和完善。 3、投退的时间是否合理。 4、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协调和指导。 5、负责定期统计、汇总《保护、联锁和报警系统投退管理标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6、在技术上向总工程师负责。 (三)运行技术管理人员 1、补充完善保护退出期间运行方面的安全措施,并完整地执行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退出期间的安全措施。 2、负责审核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的投退是否必要或可行。 3、运行人员负责执行电气保护的投退。 4、运行人员负责执行保护退出期间工作票或保护停用申请单上的安全措施(检修自理的除外),做好保护联锁、报警系统退出时的风险评估。 5、对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四)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1、负责审批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退申请单。 2、负责确定保护、联锁和报警信号投退的时间是否合理,并向上级调度负责。 第三条 执行程序 (一)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投入 1、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投入前,须经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专责人提出保护投入申请,并与运行人员共同确认联锁、保护和报警系统设备、控制回路及信号状态良好,并由双方在申请单上签字后方可投入。 2、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时,主辅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