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 第一章 总则 为健全和完善信托公司的风险监管体系,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工作,实现对信托公司的持续监管、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依据我国现行的信托监管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一、功能 (一)有利于监管机构全面掌握信托公司的风险状况。本指引建立对信托公司进行监管评级的分析框架,旨在帮助监管机构及时识别、判断信托公司的风险状况与严重程度。 (二)有利于监管机构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监管评级通过对信托公司主要风险要素的评价,系统分析、识别信托公司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据此确定对信托公司的监管重点,包括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的频率和范围。 (三)有利于监管机构实施分类监管,针对性地采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有效性。监管评级结果将作为监管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和依法采取监管措施的主要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信托公司。 第二章 评级要素 一、评级要素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资产管理和盈利能力等五个方面。 二、公司治理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股东诚信状况、治理结构以及公司的决策、执行、监督、激励约束 机制等方面,旨在引导 信托公司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实现受 益 人利益最 大 化 。 三、内部控制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内控体系的适当 性和有效性,包括内部控制环 境、风险识别与评估 、内部控制措施、信息 交 流 与反 馈 以及监督评价与纠 正 等方面,旨在引导 信托公司强 化 内部约束 机制,牢 固 树 立风险管理理念 。 四 、合规管理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对相 关 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和受 托文 件 遵 守 的基 本情 况,以及案 件 治理和配合监管情 况等方面,旨在引导 信托公司履 行诚实、信用、谨 慎 管理的义 务 ,维 护 受 益 人利益 。 五、资产管理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的净资本、团队与系统建设、信托业务管理能力以及固有业务管理能力等方面,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加强团队建设和风险管理,提高资产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水平。 六、盈利能力要素主要评价信托公司的综合经营能力、信托业务盈利能力、固有业务盈利能力以及盈利模式和盈利的可持续性,旨在引导信托公司建立以信托业务为主的发展模式。 七、对信托公司的监管评级采用在对上述各要素单独评级的基础上再进行综合评级的方式,最终确定评级结果。 单项要素的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