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现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申报材料(二) 信达现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说明书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重要提示 本说明书依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作,管理人保证本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委托人承诺以真实身份参与信达现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保证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并已阅知本说明书和《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愿意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损失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说明书对集合计划未来的收益预测仅供委托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托管人和推广机构保证委托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对本集合计划出 具 了批 准文件 (证监许 可 [2011]1525 号 ),但中国证监会 对本集合计划做 出 的任 何 决 定,均不表 明中国证监会 对本集合计划的价 值 和收益做 出 实质 性判 断 或保证,也不表 明参与本集合计划没 有风险
信达现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目 录 第 1 部分 释义
1 第 2 部分 集合计划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