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发展工作意见为深化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协作社法》(以下简称《协作社法》),指导农民专业协作社规范发展,经研讨,现对进一步加速我市农民专业协作社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准则和发展目的(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具体贯彻《协作社法》,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乡村昌盛为目标,充分尊敬农民志愿,依托龙头企业、区域优势产业和主导产物,积极指导发展农民专业协作社,推进农业产业化历程
(二)基本准则1
坚持以家庭承包运营为办社基本
尊敬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运营自立权和财富一切权,经过合作协作发扬家庭承包运营的潜力
坚持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办社准则
尊敬农民志愿,协作社做到入社、退社自在,执行民主治理,自立运营,自力核算,自傲盈亏,社员之间好处共享,风险共担
坚持以添加农民收入为办社主旨
一直把添加农民收入作为兴办协作社的起点和落脚点,把统一为社员供应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作为加强协作社凝集力和向心力的主要手段
坚持多元化参加、多方式发展为办社方法
在以生产运营农民为主体的基本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鼓舞和指导有各类专长的主体兴办和领办协作社
(三)发展目的
到20XX年,农民专业协作社对优势主导农产物的掩盖率到达70%,带动农户30%,50%主导产业构成完善的三级服务系统;到20XX年,优势主导农产物掩盖率到达100%,带动农户50%,80%主导产业构成完善的三级服务系统,力争使农民社员户年均纯收入高于非社员农民30%
二、加大对农民专业协作社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第1页共5页(一)加大财务扶持力度
市、区两级财务要将农民专业协作社专项扶持资金列入预算,并逐年添加
扶持资金首要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协作社开展信息交流、社员培训、农产物质量规范与认证、农业生产基本设备建设、市场营销和技能推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