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页 共 六 页 汽车停车位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人): 联系地址: 电话: 乙方(出租人): 联系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停车位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停车位位置及价格 乙方将位于 停车场内的共计 个电动汽车专用固定地下车位(以下简称“停车位”)出租给甲方使用,租赁价格为每个车位¥ 元/月(含税,大写人民币: 元整),即每月 个车位的租赁价格为 元(含税,大写人民币: 元整)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限自 起至 止,共计 年
乙方应于 日以空置状态将停车位交付给甲方做先期的施工建设
甲乙双方可在本合同到期 日前就续约事宜进行协商确定,甲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约权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续约邀请后 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是否进行续约,乙方未在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的(以上日期均以邮件寄出之日为准 ),合同自动终 止
如 双方合意 继 续合作关系,则需 另 行签 订 书面合同或 补 充协议 ,明 确租金 、 租期等事宜
第三 条 结 算 方式 与 日期 1
甲方按 照 本合同约定向 乙方支 付车位租赁费 和充电电费 ,除 此 之外 ,甲方无 需 向乙方支 付其 他 费 用
车位租赁费 实 行先付后用和季 度 付的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签 订 之日 个工作日内开 具 第一季 度 租赁费 ( 至 )的合法有效 的增 值 税专用发 票(税率 为 %)
甲方在收到上述 发 票 并 核 对 无 误 后 个工作日内将第 第 二 页 共 六 页 一季度车位租赁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此后每个结算周期的当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开具该季度车位租赁费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甲方在收到上述发票并核实无误后 个工作日内将本季度车位租赁费汇入乙方指定的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