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工作量计算及实例 一、光缆测试 1、主干光缆按中继段光缆测试(双窗口)计列:机房-机房、机房-光交接箱、光交接箱-光交接箱: 例1 该工程只计算“40km 以下中继段光缆测试(144 芯以下)(双窗口)”1 段 2、配线光缆4 芯以上套用用户光缆测试,4 芯以下套用光缆段测试(4 芯以下): 例2 该工程只计算“用户光缆测试(24 芯以下)”1 段 例3 该工程只计算“用户光缆测试(12 芯以下)”1 段 例 4 该工程计算“光缆段测试(4 芯以下)”23 段(注:箱式或熔纤盘式分光器后 4芯光缆都要算光缆段测试) 3、第一次开通的分光器应计列“光链路全程对测(含分光器)”,与“光纤链路测试(单光纤)”不能重复使用:例 4 中计列“光链路全程对测(含分光器)”3 链路。 4、“光纤链路测试(单光纤)”为客户开通的芯数,可以根据跳纤单确定。 5、皮线光缆部分的测试及仪表费用不计取。 二、光缆接续 1、新建光接头按最大芯数光缆计算,“光缆接续”含安装接头盒的工作内容,不再计列“安装多用接头盒”: 例5 该光缆接续套用“光缆接续(24 芯以下)” 2、原有光缆接头出新缆套用“光纤连接(熔接法)(单模)”,还需加“安装多用接头盒”: 例6 该光缆接续套用“光纤连接(熔接法)(单模)”1 芯,“安装多用接头盒”1 个 三、材料 1、尾纤 FC/U PC SC/APC SC/U PC 箱式分光器 尾签材料另计 12 芯终端盒 熔配分单元(含尾纤) 光交接箱(满配 监控箱 分光器 熔配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