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调解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农业行政调解,构建和谐新
根据县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通知》通知精神,结合农业行政纠纷的实际,现就全面推进我县农业行政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全县农业稳定,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构建和谐新的总要求,全面开展依法兴农、依法助农、依法治农,规范和加强农业行政调解工作,努力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促进全县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二、成立机构为了加强我局的农业行政调解工作,成立农业行政调解委员会
三、工作职责局农业行政调解委员会的职责
负责农业行政调解工作的领导,抓好农业行政调解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定期组织农业行政矛盾纠纷进行排查梳理、研判分析、包案调处,研究突出矛盾纠纷的调处方案,研究解决农业行政调解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督促调解中心的工作,组织辖区范围内乡镇边界农业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决定是否受理农业行政调解申请,负责县委、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农业行政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
调解中心的职责
负责接待农业行政纠纷的当事人,依法审查当事人提出的调解申请,提出受理、不予受理的初步意见;统一登记受理调解案件,完成行政调解工作的日常事务;按照局农业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向专门工作组移交纠纷案件的调解处理,协调安排局相关单位进行调解,搞好农业行政纠纷台帐的登记整理汇总,负责调解文书的送达、案卷归档和管理
定期向农业行政调解委员会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按要求向县第1页共3页综治委(办)报送农业行政纠纷调处情况
工作组的职责
具体负责调解中心移交的农业行政纠纷的调查、调解、结案工作,做到热情接待、主动调处,力争调处率100%、成功率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