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统 一 全 国 汽 车 运 价 计 算 办 法 , 正 确 执 行 《 价 格 法 》 和 国 家 物 价 政 策 , 促 进 汽 车 运 输 事 业 发 展 , 制 定 本 规 则
第 二 条 本 规 则 是 计 算 汽 车 运 费 的 依 据
凡 参 与 营 业 性 汽 车 运 输 活 动 的 经 营 者 、旅客、托运 人, 均应遵守本 规 则
第 三条 本 规 则 规 定 的 汽 车 运 价 包括:汽 车 货物 运 价 、汽 车 旅客运 价
第 四条 各级主管部门在制 定 和 调整汽 车 运 价 时, 应遵循价 值规 律, 反映运 输 经 营 成本 和 市场供求关系, 根据 不同运 输 条件实行 差别运 价 , 合理确 定 汽 车 运 输 内部的 比价 关系, 并考虑与 其他运 输 方式的 比价 关系
出入境汽 车 客货运 价 的 制 定 和 调整还应遵循平等互利的 原则
第 二 章 货物 运 价 第 一 节 计 价 标准 第 五条 计 费 重量 一 、计 量单位 (一 )整批货物 运 输 以吨为 单位
(二 )零担货物 运 输 以千克为 单位
(三)集装箱运 输 以箱为 单位
二 、重量确定 (一)一般货物:无论整批、零担货物,计费重量均按毛重计算
整批货物吨以下计至100千克,尾数不足100千克的,四舍五入
零担货物起码计费重量为1千克
重量在1千克以上,尾数不足1千克的,四舍五入
(二 )轻泡货物:指每立方米重量不足333千克的货物
装运整批轻泡货物的高度、长度、宽度,以不超过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规定为限度,按车辆标记吨位计算重量
零担运输轻泡货物以货物包装最长、最宽、最高部位尺寸计算体积,按每立方米折合333千克计算重量
(三)包车运输按车辆的标记吨位计算
(四)货物重量一般以起运地过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