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民 医 院 病 人 自 杀 等 不 良 事 件 的 防 范 与 处 理 ( 一 ) 医 护 人 员 应 关 注 病 人 的 心 理 状 态 , 一 旦 发 现 病 人 出 现 非 疾 病 所 致 的 情绪 异 常 时 应 及 时 向 上 级 医 师 和 科 主 任 、 护 士 长 汇 报 。 ( 二 ) 科 主 任 或 科 室 指 定 人 员 立 即 与 病 人 家 属 取 得 联 系 , 告 如 病 人 出 现 的 不良 情 绪 及 可 能 发 生 的 意 外 情 况 , 并 请 家 属 配 合 予 以 必 要 的 看 护 和 处 理 。 必 要 时 告知 患 者 所 在 单 位 或 相 关 人 员 。 病 历 中 应 记 录 告 知 情 况 和 时 间 , 请 被 告 知 者 签 名 。 ( 三 )医 务 人 员 应 尽 量 作 好 病 人 不 良 情 绪 的 疏 导 工 作 和 自 杀 等 不 良 事 件 的 防范 工 作 。 加 强 病 人 的 看 护 和 重 点 交 接 班 , 加 强 药 物 、 门 、 窗 、 病 床 等 的 安 全 管 理 ,不 让 病 人 留有锐器、绳索等 可 能 致 伤的 物 品等 。重 大事 件 向 医 教科 和 保卫科 汇 报 ,必 要 时 向 院 领导 及 相 关 部门 汇 报 。 ( 四) 一 旦 发 生 病 人 自 杀 等 不 良 事 件 , 医 务 人 员 应 立 即 采取 医 疗救护 和 防 止损害进一 步扩大的 紧急处 理 措施, 并 立 即 向 科 室 负责人 ( 科 主 任 或 护 士 长 ) 汇 报 。科 室 负责人 应 立 即 组织相 关 人 员 采取 进一 步的 医 疗救护 等 ,并 立 即 与 患 者 家 属 或相 关 人 员 联 系 , 同时 向 医 务 科 ( 或 院 总值班 )、 保卫科 汇 报 。 保卫科 负责现 场保护 病 房安 全 等 治安 工 作 的 协调处 理 , 并 立 即 向 公安 机关 报 告 , 协助公安 机关 处 理相 关 事 宜。 医 务 科 协调医 疗救护 工 作 并 向 院 领导 汇 报 , 必 要 时 向 上 级 县卫生 局汇报 。 ( 五) 不 良 事 件 发 生 和 处 理 经过均应 记 录 于病 历 中 , 同时 尽 量 收集其他病 人或 家 属 等 对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