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X X 救治中心 (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标准 一、胸痛中心的建设 (一)基本条件 1
设置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或胸外科、急诊医学科、医学影像科等与胸痛救治相关的诊疗科目
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设置重症监护室(ICU )
具备开展直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和溶栓治疗、急性肺动脉栓塞溶栓治疗、张力性气胸紧急持续性引流及外科手术治疗的相关条件
具备开展急性主动脉夹层的急诊介入治疗和外科手术的相关条件,或与具备条件的医院建立转诊机制
具备胸痛患者的综合抢救能力
(二)组织管理 1
成立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负责、相关科室和管理部门参与的胸痛中心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制度并负责胸痛中心的日常管理
建立针对心源性和非心源性胸痛患者的救治小组,按照相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制定各类胸痛相关疾病的救治预案和工作协调机制
与所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区域内院前急救中心(站)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胸痛患者协同救治协议,建立分工协作机制
建立专人负责的胸痛患者信息登记、诊疗数据记录、随访管理、健康宣教制度,并对胸痛患者诊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改进措施
(三)建设要求 1
建立以胸痛中心为基础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
建立胸痛中心绿色通道,及时接诊胸痛患者
急诊科设置胸痛诊室,建立急性胸痛优先就诊机制
对于需要紧急救治的胸痛患者,实施“先救治、后付费”
按照相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制定各类胸痛相关疾病的救治和转诊流程
建立院前院内无缝衔接流程,经院前急救中心(站)救护车转运和基层转诊的急性 ST 段抬高型心肌梗死(STEMI)患者,入院后直接送达介入手术室(造影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