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抓好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各项工作的落实 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 人公信度 (2010-08-1020:41:42) 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有力地推动了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特别是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更是从整体上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楚地看到,当前在选人用人上存在的不正之风。比如,在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官选官、大官选小官”、“少数人在少数人里面选人”,“一把手”权力过大而又没有制约,“买官卖官”、行贿受贿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新的发展阶段的要求不相适应的状况依然存在,有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铺张浪费、奢侈享乐等,在群众中和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给党和政府威信造成了极大伤害。 我们要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要求,就必须着力解决现行选人用人机制的各种弊端,有效克服影响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各种消极因素,大力推进选人用人机制创新。笔者认为,当前在选人、用人方面,应该坚持“四个标准”、处理好“四种关系”。 一、要坚持民主集中,处理好“民主”和“集中”的关系。 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我们党历来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这是实现党的领导的重要组织保证,是党的干部建设的一条重要原则,更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原则。选人、用人是党管干部和人才的重要内容。《党章》中明确规定: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提出“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那么,我们在选人用人方面,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这不仅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客观要求,更是《党章》应有之义。 人的能力有大小、水平有高低,各自的阅历、经验和观察问题角度的不同,对同一个问题就会有多种意见,但人们维护自己的利益则无差别。一般而言,多数人的经验智慧总是要比少数人或个人的经验智慧更多一些,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做出的决策正确性概率总是要比按照少数人或个人的经验智慧做出的决策更高一些。坚持民主集中制,能够确保党的领导不犯或少犯错误,能够较好地反映广大党员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