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安全措施文明费的报告 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计划 本单位建设开发的工程现场“三通一平”,场区主要道路硬化处理,现场围墙大门、洗车槽、现场办公室、生活区、临时设施等均按规定要求施工、设置。施工安全必须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要求,并争创 XX 省文明工地。本工程不采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积极推广建筑业十项新技术。根据《XX 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苏建价(2005)349 号文)的要求,特制定本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书,具体内容如下: 1、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用金额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327.9 万, 占工程合同造价比例。2%。 2、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 根据苏建价(2005)349 号文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经与有关单位协商(分阶段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满足工程的需要),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如下: 1)、工程开工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 40%; 2)、基础完工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 30%; 3)、主体完工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 20%; 4)、装修工程开始前,全部支付完毕; 现场考评费及奖励费(获市级文明工地/获省级文明工地)以现场考核结果和获奖情况按此文件规定进行支付。 施工单位(章):建设单位(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