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 法 林 钠 药 物 使 用 说 明 书 【成分】 化 学 名 称 : 3-( α-丙 酮 基 苄 基 )、4-羟基 香豆素 【适应症】 预防及治疗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 预防心肌梗塞后血栓栓塞并发症( 卒中或体循环栓塞); 预防房颤、心膜瓣疾病或人工膜瓣置换术后引起的血栓栓塞并发症(卒中或体循环栓塞) 【用 法 用 量】: 口服抗凝治疗目标 INR( 国际标准化 比值) 范围: 人造心脏膜瓣患者预防血栓塞并发症: INR 2
5,其他适应症: INR 2
成年人: 正常体重患者及自然 INR 低于 1
2 的患者,在开始三日内每日给与 10mg 华法林钠治疗
依据治疗第 4 日测定的 INR 值按下表中所列剂量继续治疗
在开放治疗及有遗传性 C 蛋白或 S 蛋白缺乏症患者,推荐开始三日每日给与华法林钠5mg( *),依据治疗第 4 日测定的 INR 值按下表中所列剂量继续治疗
老年患者,体型较小,自然 INR 高 于 1
2,或对 患有其他疾病( 详 见 注 意 事 项 ),或正服用 其他可 影 响 抗凝治疗效 果 的药 品 患者( 详 见 药 物 相 互 作 用 ),推荐开始 2 日每日给与华法林钠 5mg( *),依据治疗第 3 日测定的 INR 值按下表中所列剂量继续治疗
日期 国际标准化 比值 华法林钠每日 mg 剂量 1 — — 10( 5*) 2 — — 10( 5*) 3 4
0 停 药 1 日 4--6 4
5 停 药 2 日 , 然 后 1
5mg 7- 每 周 华 法 林 钠 剂 量 1
4 增 加 20% 1
9 增 加 10% 2
0 维 持 剂 量 3
5 降 低 10% >4
5 停 药 直 至 IN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