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 规程与标准 1-1 压力容器设计必须遵循哪些主要法规和规程? 答:1.国发[1982]22 号:《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简称《条例》); 2.劳人锅[1982]6 号:《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3.劳部发[1995]264 号:关于修改《〈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压力容器部分”有关条款的通知; 4.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 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称《容规》); 5.劳部发[1993]370 号:《超高压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6.劳部发[1998]51 号:《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管理与监督规则》; 7.劳部发[1995]145 号:关于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实施《钢制压力容器—分析设计标准》的规定; 8.劳部发[1994]262 号:《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 9.化生字[1987]1174 号:《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安全管理规定》; 10.质技监局锅发[1999]218 号:《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 1-2 压力容器设计单位的职责是什么? 答:1.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容器的设计文件至少应包括设计计算书和设计图样; 3.容器设计总图应盖有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批准书标志。 1-3 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的适用与不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适用范围: 1.设计压力不大于35MPa 的钢制容器; 2.设计温度范围按钢材允许的使用温度确定。 不适用范围: 1.直接用火焰加热的容器; 2.核能装置中的容器; 3.旋转或往复运动的机械设备 (如 泵 、 压缩 机、 涡 轮 机、 液压缸 等 )中自 成 整体或作 为 部件的受 压器室 ; 4.经 常 搬 运的容器; 5.设计压力低 于0.1MPa 的容器; 6.真 空 度低 于0.02MPa 的容器; 27.内直径(对非圆形截面,指宽度、高度或对角线,如矩形为对角线、椭圆为长轴)小于 150mm 的容器; 8.要求作废劳分析的容器; 9.已有其他行业标准的容器,诸如制冷、制糖、造纸、饮料等行业中的某些专用容器和搪玻璃容器。 1-4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适用与不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 3 个条件的压力容器(第 2 条第 2 款中特指的除外): 1.最高工作压力(p W)大于等于 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 2.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大于等于 0.15m,且容积(V)大于等于 0.025m3; 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