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所 工 作 流 程 司法所工作流程 一、人民调解工作流程 1、当事人提出申请 2、决定是否受理(是否在应调解范围) 3、调查→调解→处结(授理之日起 30日内处结) 4、整理案卷 5、卷宗归档保存 二、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流程 (一)社区矫正工作流程 (1)审批 由人民法院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判处剥夺政治权利、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和公安机关、监狱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的人员,上述机关应责令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居住地派出所和司法所报到,并接受社区矫正。 (2)送达 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在法律文书生效后 4日内,将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送达矫正对象居住地的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登记后 3日内将法律文书分别送达矫正对象居住地的镇派出所。 (3)登记 自接到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监狱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起 7日内,矫正对象必须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详细汇报个人及家庭情况。司法所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发放《莱西市社区矫正对象行为规范》,告知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矫正规定和注意的事项。 (4)建档 司法所将《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相关的法律及社区矫正对象情况调查等资料收集建档,做到一人一档,并输入微机数据库。 (5)制定矫正方案 司法所根据收到的法律文书填写《矫正方案》,对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思想状况、家庭和社会关系等进行综合分析,根据犯罪类型、心理特征等,制定出有针对性矫正计划,确定矫正责任人,实行结对帮教。 (6)签订协管协议书、监管协议书、保证书 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后 15日内,司法所通过走访、调查等形式,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单位情况,与矫正对象的配偶或直系亲属等达成协议,确定矫正对象的协助监督管理责任人,签订《协助监督管理协议书》和《社区矫正监管协议书》,督促指导矫正对象签订《保证书》。 (7)实施矫正 司法所通过以下措施或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矫正: 1、限定活动范围 2、走访、监督考察写出情况调查报告 3、组织专业力量和志愿者开展帮教活动 4、组织参加学习和社区公益活动 5、实施分级管理,考核奖惩 6、协调解决矫正对象生活和就业难题。 矫正期间,司法所定期或不定期与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并填写《社区矫正对象谈话记录》;根据实际表现,分析其思想变化,填写《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情况分析记录》;司法所应随时掌握矫正对象的动向,遇有矫正对象外出、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