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 5 .2 .1 脚手架设置与使用的一般要求 脚手架构架和设置要求的一般规定 脚手架的构架设计应充分考虑工程的使用要求、各种实施条件和因素,并符合以下各项规定: 构架尺寸规定 双排结构脚手架和装修脚手架的立杆纵距和平杆步距应≤2.0m。 作业层距地(楼)面高度≥2.0m的脚手架,作业层铺板的宽度不应小于:外脚手架为 750mm,里脚手架为 500mm。铺板边缘与墙面的间隙应≧300 mm、与挡脚的间隙应≧100mm。当边侧脚手板不贴靠立杆时,应予可靠固定。 连墙点设置规定 当架高≥6.0m时,必须设置均匀分布的连墙点,其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门式钢管脚手架:当架高≤20m时,不小于 50m2一个连墙点,且连墙点的竖向间距应≤6m;当架高>20m时,不小于 30 m2 一个点,且连墙点的竖向间距应≤4m。 其他落地(或底支托)式脚手架:当架高≤20m时,不小于 40m2一个点,且连墙点的竖向间距应≤6m;当架高>20m,不小于 30m2一个点,且连墙点的竖向间距应≤4m。 脚手架上部未设置连墙点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 6m。 当设计位置及其附近不能装设连墙件时,应采取其它可行的刚性拉结措施予以弥补。 整体性拉结杆件设置规定 脚手架应根据确保整体稳定和抵抗侧力作用的要求,按以下规定设置剪刀撑或其它相应作用的整体性拉结杆性。 (1)周边交圈设置的单、双排木、竹脚手架和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当架高为6~25m时,应于外侧面的两端和其间按≤15m的中心距并自下而上连续设置剪刀撑;当架高>25m时,应于外侧面满设剪刀撑。 (2)周边交圈设置的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当架高为 9~25m时,应按不小于其外侧面框格总数的 1/5设置斜杆;当架高>25m时,按不小于外侧面框格总数的 1/3设置斜杆。 (3)门式钢管脚手架的两个侧面均应满设交叉支撑。当架高≤45m时,水平框架允许间隔一层设置;当架高>45m时,每层均满设水平框架。此外,架高≥20m时,还应每隔6层加设一道双面水平加强杆,并与相应的连墙件层同高。 (4)“一”字形单双排脚手架按上述相应要求增加50%的设置量。 (5)满堂脚手架应按构架稳定要求设置适量的竖向和水平整体拉结杆件。 (6)剪刀撑的斜杆与水平面的交角宜在 450~600之间,水平投影宽度应不小于2跨或4m和不大于 4跨或 8m。斜杆应与脚手架基本构架杆件加以可靠连接,且斜杆相邻之间杆段的长细比不得大于60。 (7)在脚手架立杆底端之上 100~300mm处一律遍设纵向和横向扫地杆,并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