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备预防性实验规程(缩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电力设备预防性实验的项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断设备是否符合条件,预防设备损坏、保证安全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 500KV 以下的交流电力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高压直流输电设备、矿用及其它特殊条件下使用的电力设备,也不适用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装置、自动装置、测量装置等电器设备和安全用具。 从国外进口的设备应以该设备的产品标准为基础,参照本标准执行。 从国外进口的设备应以该设备的产品标准为基础,参照本标准执行。 2.定义、符号 2.1 预防性实验 为了发现运行中设备的隐患,预防发生事故或设备损坏,对设备进行的检查、试验或监测,也包括取油样或气样进行的试验。 2.2 在线监测 在不影响设备运行的条件下,对设备状况连续或顶事进行的监测,通常是自动进行的。 2.3 带电测量 对在运行电压下的设备,采用专用一起,由人员参与进行的测量。 2.4 绝缘电阻 在绝缘结构的两个电极之间施加的直流电压值与流经该对电极的泄流电流值之比。常采用兆欧表直接测得绝缘电阻值。本规程中,若无说明,均指加压 1min 时的测得值。 2.5 吸收比 在同一次试验中,1min 时的绝缘电阻值与 15s时的绝缘电阻值之比。 2.6 极化指数 在同一次试验中,10min 时的绝缘电阻值与 1min 时的绝缘电阻值之比。 2.7 本规程所用的符号 Un 设备额定电压(对发电机转子是指额定励磁电压); Um 设备最高电压; U0/U 电缆额定电压(其中 U0 为电缆导体与金属套或金属屏蔽之间的设计电压,U为导体与导体之间的设计电压); U1mA 避雷器直流1mA 下的参考电压; tgδ 介质损耗因数; 3.总则 3.1 试验结果应与该设备历次试验结果相比较,与同类设备试验结果相比较,参照相关的试验结果,根据变化规律和趋势,进行全面分析后做出判断。 3.2 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试验项目、周期或要求时,对主要设备需经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对其他设备可由本单位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执行。 3.3 110KV 以下的电力设备,应按本规程进行耐压试验(有特殊规定者除外)。110KV 及以上的电力设备,在必要时应进行耐压试验。 50Hz 交流耐压试验,加至试验电压后的持续时间,凡无特殊说明者,均为 1min;其他耐压试验的试验电压施加时间在有关设备的试验要求中规定。 非标准电压等级的电力设备的交流耐压实验值,可根据本规程规定的相邻电压等级按插入法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