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能 源 管 理 财 政 专项奖励资金申请攻略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又一次清晰、明确表明了政府对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在十二五期间将加大力度支持、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规划》还再次明确了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对节能各项支持政策的落实。自 2010 年起,发改委联合财政部发文,将合同能源管理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相继出台了多部全国适用的财政资金管理政策。但很多节能服务公司并不清楚怎么去申请这些政策支持,也不知道去问谁,究竟申请政府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公司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什么样的项目可以申请,财政奖励资金数额是多少,申请流程又如何呢? 中国环境能源资本交易中心对所有相关文件进行了梳理,走访了一些专家和政府主管部门,就节能服务公司遇到的上述问题进行整理并加以说明,希望能够对节能服务公司有所帮助。 财政专项奖励资金申请的相关政策 节能服务公司申请财政专项奖励资金的依据来自以下四份文件,为便于查阅原文,简要说明如下: 文件一:《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 2010 年 4 月 2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由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0]25 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重点要求各级政府机构要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 文件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0 年 6 月 3 日,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0]249 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财政奖励资金的申领标准和流程进行了详细约定。 文件三:《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0 年 6 月 29 日,财政部厅、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需求及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建[2010]60 号,以下简称《备案通知》)。 文件四:《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2010 年 10 月 19 日,财政部、发改委办公厅又出台了《关于财政奖励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