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保未保人员补费参保申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根据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转发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汕人社〔20XX〕32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关于印发XX省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函〔20XX〕452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制定了《XX市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反映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市地税局二〇一一年十一月XX市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根据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转发关于妥善解决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汕人社〔20XX〕320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地税局《关于印发XX省企业未参保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函〔20XX〕452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直接纳入人员(一)申请
由直接纳入人员原单位或者本人(委托人)携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档案原件,有退休证的应提供退休证,向原单位所属市(或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企业未参保人员直接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审核表》(一式四份,以下简称《直接纳入审核表》)
第1页共5页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申请材料完整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缺少申请材料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回执》说明原因
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出具《受理回执》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资格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