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杭州——制造有限公司 员工参加在职学历提升继续教育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公司人才战略,为推进学习型企业建设,激励在职工作人员学习热情,有效提升员工业务素质,满足现代化企业对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优化员工学历层次与结构,规范员工在职学历教育管理工作,依据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制定本教育学费报销细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员工参加在职学历提升教育系指为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承认的专科、本科和硕士研究生等学历教育。 第二条 在职学历教育应遵循择优选派、专业对口、就近择校(不允许跨地区跨省学习)、业余为主的原则。公司对申请参加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的员工审核筛选后,在同一时间内的学习人数应控制在公司职工总数的 5%以内。公司员工重复参加同一层次的学历(学位)进修,只享受一次有关补贴 。 第三 条 符 合以下 条件 的员工,可 自 愿 申请参加在职学历教育: (一) 与公司签 订 正 式 劳 动 合同并 为公司服 务(含 )一年 以上 的员工。 (二) 男 性 35 岁 以下 、女 性 30 岁 以下 ; 攻 读 硕士学位的(特 殊 批准的除 外 )。 (三 ) 攻 读 专科、本科、硕士和学位的学员食 宿 费均 自 理。 第四 条 在职学历教育的申报及 审批程 序 : 报考 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应凭 招 生简 章和《在职学历教育申报审批表 》(见 附 件 一),先 经 本中 心 领 导 和人力 资 源 部初 审,报行 政 中 心 领 导 批准后,由 公司统 一办理报名 手 续。 第五 条 参加在职学历教育的员工,应在不影 响 正 常 工作的情况 下 完 成 学业。部门可根 据需要 安 排 工作,适 当 给 予 一定的复习考 试 时间(每 科不超 过2 天 ),按 公休 假 处理。 第六 条 员工完 成 学业,取 得 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及 学位后,需提供 所有相 关证 书原件 和复印 件 或 学籍 档 案 ,以及 《在职学历教育申报审批表 》,经 人力 资 源 部确 认后,办理学历变 更 手 续。 第七 条 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所需经 费由 员工先 自 行 垫 付 ,待 学习结束 后,学费以招 生简 章 规定和院 校开 具 的正 规发 票 为准; 按 公司规定的报销比 例 与经 批准同意 入 学的“ 申请表 ” 、毕 业证 书 、学位证 书 、职称证 书 经 人力 资 源 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