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租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1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并共同遵守。 签约说明: (1)如是授权代表签字,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约授权委托书。 (2)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更换,不影响已生效合同的履行。 第一条 租赁物件 1.1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购买本合同附件记载的物件(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并回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租赁物件。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购买 2.1 乙方以融通资金为目的,向甲方出售其自有设备,并保证其对所出售设备享有完全的所有权。 2.2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合理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文件。 2.3 甲方根据前两项与乙方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并根据所有权转让协议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三条 租赁物件的交付 3.1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在甲方支付完毕所有货款后,由乙方转移给甲方,并且,该所有权转移视为乙方在租赁物件现有状态下向甲方交货。 3.2 上述所有权转移同时视为甲方将租赁物件交付乙方使用。 3.3 基于售后回租赁,甲方对租赁物件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 条 租赁期 限 和起 租日 4.1 起 租日 : 年 月 日 。 4.2 租赁期 间 :租赁期 为 年 。 2 第五条 租赁保证金、手续费 5.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RMB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租赁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5.1.1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到期租金,或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应支付甲方的其他费用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的款项。如发生上述抵扣,则不足抵扣的部分乙方仍应支付甲方,同时乙方须补足租赁保证金。 5.1.2 如发生上述抵扣,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抵扣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抵扣部分支付甲方,以补足租赁保证金。在租赁保证金不发生抵扣,或者抵扣后乙方补足的情况下,租赁保证金不冲抵最后一期或几期租金,到租赁合同期满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全额返还乙方。 5.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将手续费 RMB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支付给甲方。(说明:该手续费由甲方以咨询费的名义一次性收取,不做退还。) 第六条 租金 6.1 乙方承租租赁物件应向甲方交付租金,租金的支付方式、币种和次数等均按本合同附件约定。 6.2 租金币种为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