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

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_第1页
1/11
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_第2页
2/11
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_第3页
3/11
【法宝引证码】 CLI.1.2565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 修正)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Commercial Banks (2015Amendment) 【本法变迁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19950510]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2003)[20031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 修正)[20031227]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2015)[2015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15 修正)[20150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1995 年5 月10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3 年12 月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 年8 月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章 对存款人的保护 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五章 财务会计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接管和终止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 准 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 由 商业银行章程 规定,报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 准 。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 ,可以经营结汇、售 汇业务。 第四条 商业银行以安 全性 、流 动 性 、效 益性 为经营原 则...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商业银行法(2015修正)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