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策划师国家职业标准 1
职业概况 1
1 职业名称:商务策划师
2 职业定义:从事商务策划活动的人员,应用科学的思维和方法,对以赢利为目的的社会经济组织的整体活动或某一方面活动进行系统、科学地创造构思、谋划和设计,以期达到最佳效果
3 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助理商务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商务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商务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4 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
5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分析、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6 基本文化程度:大专毕业(或同等学历)
7 培训要求 1
1 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助理商务策划师不少于 60标准学时;商务策划师不少于 70标准学时;高级商务策划师不少于 80标准学时
2 培训教师:培训教师应掌握系统的商务策划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商务策划管理工作经验、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思维拓展能力
培训助理商务策划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商务策划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商务策划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商务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商务策划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商务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 培训场地设备:标准教室及具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的远程教室
8 鉴定要求 1
1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 申报条件 ——助理商务策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 6 年以上
( 2 )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毕业证书
( 3 )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 4 )具有非本专业大学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