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 建 商 品 住 宅 质 量 保 证 书 和 济 置 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8 年 新 建 商 品 住 宅 质 量 保 证 书 本 着 对 住 户 负 责 、对 社会负 责 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 公司对提供销售的 市(县) 区(镇) 路(街) 号 小区 幢 室住 宅 ,在其结构、部件、设施、维修方面作出下列质 量 保证 和承诺: 一、本 住 宅 建 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共有建 筑面积分摊 平方米。 二、本 住 宅 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 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 住宅 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三、本 住 宅 于 年 月 日经竣工验收核验,质 量 等级为 。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本 住 宅 各部位、部件保 修内容与保 修期 : 1、地 基 基 础 和主 体 结构,为自 竣工验收合格 之 日起 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房 屋 基 础 、结构主 体 和设备 的白 蚁 预 防 包 治 ,为本 住 宅 工程 自 竣工验收合格 交 付 使用之 日起 15 年; 3、屋 面防 水 工程 、有防 水 要 求 的卫 生 间 、房 间 和外 墙 面的防 渗 漏 ,为 年; 4、室内地 面空 鼓 开 裂 或 大 面积起 砂 、墙 面和顶 棚 抹 灰 脱 落 ,为 年; 5、电 气 管 线 、给 排 水 管 道 、设备 安 装 和装 修工程 ,为 年; 6、门窗 翘 裂 、五 金 件损 坏 年; 7、卫 生 洁 具 年; -3- 8、灯具、电器开关 月。 上述第 3-8 项保修期限按本保证书第五条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自本住宅交付住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本公司可以延长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 五、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和商品住宅质量保修期限的规定条款: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 发 包 方 与承 包 方 约 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 工验 收 合格 之日起计算。 (二 )《商品房销 售 管理办 法 》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