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 A.《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介绍 B.《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基本结构 C.《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介绍 A.《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介绍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又称“HS”(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 的简称)。是指在原海关合作理事会商品分类目录和国际贸易标准分类目录的基础上,协调国际上多种商品分类目录而制定的一部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 1983年 6 月海关合作理事会(现名世界海关组织,WCO)主持制定的一部供海关、统计、进出口管理及与国际贸易有关各方共同使用的商品分类编码体系。HS 编码“协调”涵盖了《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商品分类目录》(CCCN)和联合国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两大分类编码体系,是系统的、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它除了用于海关税则和贸易统计外,对运输商品的计费、统计、计算机数据传递、国际贸易单证简化以及普遍优惠制税号的利用等方面,都提供了一套可使用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HS 于 1988 年 1 月1 日正式实施,每 4 年修订 1 次.世界上已有 150 多个国家使用HS,全球贸易总量90%以上的货物都是以HS 分类的。 在现实工作中,为了适用于海关监管、海关征税及海关统计,需要按照进出口商品的性质、用途、功能或加工程度等将商品准确地归入《协调制度》中与之对应的类别和编号。 B. 《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的基本结构 《协调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品目和子目,即代表各种各样商品名称及其规格的列目,2007 年版 HS 的分布于21 类、97 章(其中77 章是空章)中、为使各个品目和子目之间界限分明,不会发生交叉归类的情况,它在许多类、章下加有注释,有的注释是专门针对某个子目的,叫子目注释。对于涉及到整个《协调制度》各类、章商品分类的一些规则,《协调制度》将其单独列出,称为归类总规则(GRI)。总规则共有6 条,作为指导整个《协调制度》商品分类的总原则。 《协调制度》是一部系统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所列商品名称的分类和编排是有一定规律的。从类来看,它基本上是按社会生产的分工(或称生产部类)分类的,它将属于同一生产部类的产品归在同一类里,如农业在第一、二类;化学工业在第六类;纺织工业在第十一类;冶金工业在第十五类;机电制造业在第十六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