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车销售合同 甲方:十堰杰德利工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共同磋商,达成以下销售合作合同,以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以兹共同遵守
一、合作模式及基本商务政策 1、销售合作模式 1-1.甲方作为供方向乙方销售各类品牌整车; 1-2.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享受甲方的区域市场保护支持;库存资源特价供应支持;年度销量奖励支持;品牌资源共享支持;样品车展销支持
2、销售区域 2-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各种品牌的系列汽车,授权区域为: 省 市(地区、县)
3、基本商务政策 3-1.区域市场保护支持; 3-1-1.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在约定的区域与第三方签定销售合同
(约定的区域以外周边地区除外
) 3-1-2.甲方派往乙方驻点的销售人员独立取得的销售订单计入该区域销售商的年度销售总量并参与年度奖励核算,同时限定本区域最低市场销售价,以保护市场价格稳定
3-1-3.双方约定本区域最低市场销售价是甲方向乙方供货价加2000元为最低限价
3-2.库存资源特价供应支持; 3-2-1.库存资源包括:3个月以上样品展车,客户订货未提 2个月以上的退库车,甲方2个月以上的压库车,因订单误差导致不能满足客户订单 1个月以上的滞销车等
3-2-2.库存资源车经甲乙双方针对具体情况协商后确定打折方案以保障乙方正常销售,并以此减少资金压力
3-3.年度销量奖励支持; 3-3-1.乙方按本合同要求承销甲方产品年销量为 台,每台按 元标准奖励
3-3-2.年度保底销量低于 台将不享受奖励
3-3-3.销售奖励按年度考核发放,必须保证年度回款率 100%,样车除外
3-4.综合品牌资源共享支持; 3-4-1.甲方经营的各种品牌系列整车为乙方销售的共享资源
3-4-2.甲方经营的各种生产厂家及各类改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