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 川 省 国 土 资 源 执 法 监 察 案 件 文 书归档立卷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案件档案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利用,更好地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案件查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案件文书,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法律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案件档案,是国土资源管理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真实记录,也是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机关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案件查处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工作的客观规律和文书立卷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第三条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案件卷宗按年度、一案一号的原则单独立卷,一个案件从立案、结案到归档及所有文书都使用立案时编定的案号
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分为主卷、副卷
案件调查报告、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记录、内部会审表等可以装入副卷
第四条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案件文书,必须用手笔、钢笔书记、签发或打印,要求一式几份的,可复印
要在案件 2 结案后一个月内由案件经办人员负责整理归档立卷
立卷前由案件主要承办人负责卷宗质量的检查
第五条 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机关在形成案件后,办案人员应立即开始收集有关案件的各种行政执法文书,着手案件立卷工作
归档的案件文书材料,必须是真实、准确、法律手续完备的原件
在案件办结后,要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发现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正,剔除与本案无关的或重份材料,在一个月内完成归档立卷工作
第六条 卷内案件文书材料,一般只保存一份(有领导批示的除外),重份的文书材料一律剔除
照片要写好文字说明,随纸质文件一起立卷
第七条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案件文书材料排列总的要求是按照案件查处程序的客观进程,以及形成文书时间的自然顺序进行排列
其一般排列顺序为: 一、卷宗封面; 二、卷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