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综合收益科目的使用方法及会计处理【转载者注】本文源自中国会计视野论坛,原帖名为“2016 年新春学习笔记——关于其他综合收益的学习总结”
资本公积现在核算的内容主要为股东资本性投入的部分,与其他综合收益混在一个科目中,将不便于报表使用者理解和分析
自2014 年 7 月 1 日起,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对综合收益的核算作出具体的规定
在 2009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中,就已引入了综合收益的概念
综合收益建立在“资产负债观”基础之上,把全部已确认但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纳入财务报表中,反映报告期内企业与所有者以外的其他各方之间的交易或事项所引起的净资产的变动额;综合收益的概念,突破了传统会计收益的实现原则,引入了公允价值,使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的使用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
30 号准则,在利润表中增设了“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总额”两个项目
“其他综合收益”作为利润表中的一级科目,主要反映的是报告期内满足所有者权益确认和计量条件、能引起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由企业与非所有者方面进行交易或发生其他事项和情况所产生的、当期不确认为损益,但未来影响损益的利得和损失
“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则反映了企业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合计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以前并没有作为一个单独的科目,而是计入到资本公积中,而现在作为了一个单独的科目,以便于和资本公积区分
这种核算方式,有利于使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明晰化
资本公积现在核算的内容主要为股东资本性投入的部分,与其他综合收益混在一个科目中,将不便于报表使用者理解和分析
一、其他综合收益与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内容的主要区别从此表可见,资本公积的核算主要与股本投入相关,而其他综合收益属于已经实现但暂时不能计入本年利润或费用的项目
一般来说,资本公积属于已经确定的一个事实,后续期间不会再